藥用級微晶纖維素 藥典標(biāo)準(zhǔn)備案登記號
水中溶解物 取本品5.0g,加水80ml,振搖10分鐘,室溫靜置10~20分鐘,真空抽濾(使用孔徑2μm或以下的微孔濾膜或定量分析濾紙),濾液置105℃干燥至恒重的蒸發(fā)皿中,在水浴上蒸干,并在105℃干燥1小時,遺留殘渣不得過0.2%。
醚中溶解物 取本品10.0g,置內(nèi)徑約為20mm的玻璃柱中,用不含過氧化物的50ml洗脫柱子,收集洗脫液置105 ℃ 干燥至恒重的蒸發(fā)皿中揮發(fā)至干,在105℃干燥至恒重,遺留殘渣不得過0.05%。
淀粉 取本品0.10g,加水5ml,振搖,加碘試液0.2ml,不得顯藍(lán)色。
電導(dǎo)率 取本品5.0g,加新沸放冷的水40ml,振搖20分鐘,離心,取上清液,在25℃±0.1℃依法測定(通則0681),同法測定制備供試品溶液所用水的電導(dǎo)率,兩者之差不得過75μS/cm。
干燥失重 取本品1.0g,在105℃干燥3小時,減失重量不得過7.0%(通則0831)。
熾灼殘渣 取本品1.0g,依法檢查(通則0841),遺留殘渣不得過0.1%。
重金屬 取熾灼殘渣項下遺留的殘渣,依法檢查(通則0821第二法),含重金屬不得過百萬分之十。
砷鹽 取本品1.0g,加氫氧化鈣1.0g,混合,加水?dāng)嚢杈鶆颍稍锖?,先用小火燒灼使炭化,再?00℃熾灼使灰化,放冷,加鹽酸5ml與水23ml使溶解,依法檢查(通則0822第一法),應(yīng)符合規(guī)定(0.0002%)。
免責(zé)聲明